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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郑英惠申请继承高维旗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高维旗
继承人:郑英惠
不动产坐落:博白镇人民中路;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土地面积)92.29㎡;(房屋面积)220.60㎡;
不动产权证:桂(2018)博白县不动产权第0005344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博白镇绿珠大道博白县自然资源局5楼博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产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775-8229566
公示单位:博白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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