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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潘小结)

2026-02-14 15:55     来源:博白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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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潘小结申请继承黄卫东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黄卫东

继承人:潘小结

不动产坐落:博白镇朝阳东路(学府花园小区)E幢302号房;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房屋面积)121.94㎡;

不动产权证:桂(2021)博白县不动产权第0012011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博白镇绿珠大道博白县自然资源局5楼博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产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775-8229566

公示单位:博白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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