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行政许可事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遵照执行。
博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18日
行政许可事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
交叉道口审批)下放乡镇人民政府
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从县交通运输局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一、县交通运输局下放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许可事项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下放依据:自治区党委《广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桂编办发〔2019)195号)。
二、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三、监管措施
(一)监管职责定义
对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管对象范围
承接县交通运输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的单位。
(三)监管工作内容及操作程序
对县交通运输局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超过下放范围、权限;
2.实施行政许可时是否在法定依据之外增设其他条件;
3.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要求;
4.有无违反规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5.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是否合法;
6.是否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7.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内容。
操作程序主要包括:
1.定期或者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承接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
2.及时发现和纠正承接行政许可单位实施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并给予业务指导。
(四)监督检查方式
1.听取行政许可承接单位的汇报;
2.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综合检查;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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