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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2025-10-11 08:28     来源:博白县统计局     作者:博白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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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博白县统计局

博白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博白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590个,从业人员849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4.7%和30.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1.0%,零售业占59.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0.1%,零售业占59.8%(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90

8493

批发业

652

340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10

39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01

40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6

13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8

15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9

16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68

158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3

249

贸易经纪与代理

1

-

其他批发业

66

317

零售业

938

5087

综合零售

58

97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57

72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00

35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4

20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41

74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32

64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6

48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20

51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00

43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详见表4-2)。

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90

8493

内资企业

1555

8415

港澳台投资企业

2

-

外商投资企业

1

-

其他统计类别

32

78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9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5.9%;负债合计31.3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9%。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6.41亿元,比2018年增长114.4%(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9.99

31.30 

96.41

批发业

49.56

27.01

77.6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39

2.08

5.3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42

0.69

1.2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16

0.05

0.1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44

0.25

0.7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18

1.09

0.7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6.49

15.87

23.2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0.89

0.38

0.82

贸易经纪与代理

-

-

-

其他批发业

6.56

6.57

45.35

零售业

10.43

4.28

18.71

综合零售

2.29

1.14

5.3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35

0.59

2.8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43

0.20

0.9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0.16

0.02

0.2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24

0.62

1.4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10

0.34

3.9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0.95

0.65

1.1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20

0.38

15.2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67

0.29

1.10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25个,从业人员172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8.4%和下降3.8%(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5

1729

铁路运输业

-

-

道路运输业

198

1349

水上运输业

-

-

航空运输业

-

-

管道运输业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3

7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4

77

邮政业

10

296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5

1729

内资企业

225

1729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9.7%;负债合计1.5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3%。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5亿元,比2018年下降10.2%(详见表4-6)。

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09

1.55

3.45

铁路运输业

-

-

-

道路运输业

3.00

1.16

2.97

水上运输业

-

-

-

航空运输业

-

-

-

管道运输业

-

-

-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00

0.00

0.0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51

0.38

0.14

邮政业

0.57

0.00

0.32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37个,从业人员163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5.4%和84.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7.7%,餐饮业占72.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6.6%,餐饮业占63.4%(详见表4-7)。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7

1638

住宿业

38

599

旅游饭店

8

187

一般旅馆

27

378

民宿服务

1

5

露营地服务

1

其他住宿业

1

29

餐饮业

99

1039

正餐服务

64

848

快餐服务

5

19

饮料及冷饮服务

9

47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1

71

其他餐饮业

10

5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7

1638

内资企业

137

1638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5.0%;负债合计1.7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0.9%。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7亿元,比2018年增长411.6%(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49

1.78

3.47

住宿业

1.60

0.24

0.87

旅游饭店

0.72

0.06

0.30

一般旅馆

0.72

0.14

0.49

民宿服务

0.01

0.00

0.00

露营地服务

0.01

0.00

0.00

其他住宿业

0.11

0.02

0.06

餐饮业

2.89

1.54

2.6

正餐服务

2.62

1.43

2.1

快餐服务

0.00

0.00

0.04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3

0.00

0.0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19

0.08

0.29

其他餐饮业

0.02

0.01

0.10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8个,从业人员32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0.8%和86.9%(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8

32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

5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0

8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

18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79.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0.9%(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8

329

内资企业

62

299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16

3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3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0.2%;负债合计0.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75.9%。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43亿元,比2018年增长203.7%(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39

0.12

0.4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6

0.00

0.0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04

0.00

0.0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28

0.12

0.30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873人(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个)

合 计

2
873

货币金融服务

1
65

资本市场服务

-
-

保险业

-
-

其他金融业

1

808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73个,比2018年末增长37.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2个,物业管理企业4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2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5%、55.6%和100.0%。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23人,比2018年末下降9.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72人,比2018年末下降32.4%;物业管理企业82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8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8.7%和80.5%(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3

2423

房地产开发经营

92

1272

物业管理

42

821

房地产中介服务

32

287

房地产租赁经营

7

43

其他房地产业

-

-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5)。

4-1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3

2423

内资企业

173

2423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3.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2.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41.7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88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0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3.3%、134.8%和63.7%。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62.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8.3%。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57亿元,比2018年增长42.5%(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43.07

162.18

32.57

房地产开发经营

241.79

161.77

31.85

物业管理

0.88

0.09

0.51

房地产中介服务

0.09

0.04

0.18

房地产租赁经营

0.29

0.27

0.02

其他房地产业

0.00

0.00

0.00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44个,从业人员450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45.9%和106.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2.3%,商务服务业占87.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6.4%,商务服务业占83.6%(详见表4-17)。

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44

4508

租赁业

104

740

商务服务业

740

376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详见表4-18)。

4-1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44

4508

内资企业

827

4456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17

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2.2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99.7%。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7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0.47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0.3%和910.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0.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87.9%。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5亿元,比2018年增长83.8%(详见表4-19)。

4-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22.24

100.57

7.25

租赁业

1.77

0.88

0.95

商务服务业

420.47

99.68

6.29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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