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根据本镇农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适合农村发展的规划、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和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上来,积极探索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
(三)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四)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农事村办等形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六)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七)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八)宣传服务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政策。
(九)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十)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一)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
(十二)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十三)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农村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乡村多元治理。
(十四)承担安全生产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结合东平镇实际,东平镇党政机构设置5个办公室:党政办、组织室、民政办、综治办、扶贫站。
办公地址:博白县东平镇博龙街053号
联系电话:0775--8512356、传真0775-8511388
电子邮箱:dpdz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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