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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博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负 责 人:郭熙胜
办公地址:广西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4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75-8223996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玉林市以及县委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四)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行使本级联合社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确保联合社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向投所有者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限。
(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联合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单位日常运转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起草文件、报告及管理制度;负责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保密、档案、绩效等管理和后勤工作;协调内部各股室工作关系,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二)综合业务股。指导供销社综合改革业务,指导本系统的建设、企业管理,完善和落实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指导供销合作社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优势和主渠道作用。指导农村双代店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工作;抓好调解纠纷、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供销社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人事股。负责党建、人事、队伍建设、党风廉政、职业培训、劳动工资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年度考核,机构编制,职称评聘等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以及政策性安置及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四)财会审计股。指导供销社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专项资金、社有流动资金和组织资金调剂及负责社员股金的发展、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企业经营者管理制度、目标考核及财务监督制度;负责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和系统内审计指导工作;监督管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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