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了解低保救助
- 相关依据
- 谁能申请?
- 申请材料
- 怎么申请?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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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低保救助
低保救助是什么?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救助金发放标准:
A类:城市低保495元/人/月,农村低保370元/人/月;
B类:城市低保430元/人/月,农村低保260元/人/月;
C类:城市低保400元/人/月,农村低保225元/人/月。
谁能申请?
谁能申请?
(一)本自治区户籍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二)整户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其以下家庭成员,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1)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不考虑供养人经济状况);
(2)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三级、四级精神或者智力残疾人(不考虑供养人经济状况);
(3)低收入家庭中依靠子女供养或配偶扶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4)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
(5)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6)家庭生活确有困难(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且卧床不起1年以上的成年重病患者;
(7)脱离家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1年以上、生活确有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8)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
(9)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且自愿接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作为特殊救助对象,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低保审核认定时不入户、不核对、不评议、不公示)。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按规定出示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在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签署授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委托书;
(四)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
怎么申请?
怎么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家庭中任何一位成员的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
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博白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0775-8239831。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问题1:2024年博白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答:2022年11月1日起博白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60元。
问题2:2024年博白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答:2022年11月1日起博白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6000元。
桂公网安备45092302000015